利通区扁担沟镇渠口村2025年和美村庄试点建设项目(村庄整治及绿化亮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利通区扁担沟镇渠口村2025年和美村庄试点建设项目(村庄整治及绿化亮化工程)已由******改革局以《关于利通区扁担沟镇渠口村2025年和美村庄试点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吴利发改审发【2025】6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自治区农村综合改革转移资金及镇政府自筹资金,招标人为******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村庄整治工程:在渠口村6队主干道路两侧面包砖铺装6987平方米,拆除并硬化混凝土1218平方米;新建挡土墙1280米,圈梁1955米;安装混凝土道牙5289米,混凝土树池365套;平整场地9525平方米;外购土方1400立方米。
(2)村庄照明及绿化工程:在渠口村7队安装太阳能路灯32盏。在渠口村6队实施村庄绿化整治工程,绿化面积13800平方米。(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2建设地点:利通区扁担沟镇渠口村
2.3计划工期:120日历天(具体开竣工日期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冬季歇工期除外)
2.4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5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且具有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事业单位,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任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证及注册证(证书上工作单位必须与投标单位一致),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9月03日22:00至2025年09月10日18: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4.2“电子交易平台”实行CA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9月24日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建设局;联系电话:******
8.联系方式:
******人民政府
地址:吴忠市利通区扁担沟镇
联系人:杨自成
电话:******
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吴忠市利通区老东郊市场北门东侧226号
联系人:郭晓娜
电话:******
2025年09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