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公告
本项目 堀内、美尞自然村道路水泥路硬化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南安市康美镇梅******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补助及村级自筹 ,发包方为南安市康美镇梅******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泾清******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交易条件,欢迎符合条件的意向供应商前来参与。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 项目概况和工程范围
1.1.项目编号:NANC****** ;
1.2.项目名称:堀内、美尞自然村道路水泥路硬化工程;
1.3.工程建设地点:南安市康美镇梅元村;
1.4.工程建设规模:本工程总造价304620元;
1.5.工程范围和内容:本项目堀内、美尞自然村道路水泥路硬化工程 ,具体详见发包方提供的相关资料及工程量清单;
1.6.最高控制价:304620元;发包价:274866元(下浮系数 K 值为 10% )。
1.7.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60 个日历天;
1.8.标段划分(如果有);
1.9.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并达到合格标准。
2. 意向供应商资质要求
2.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 供应商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供应商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书(B 证);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3.3.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与本项目;
3.4.供应商“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个,“类似工程业绩 ”是指:自本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项目公告之日的前三年内(含本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项目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3.5.本项目采用资格承诺制,招标代理机构协助发包方对候选供应商的资格承诺及交易保证金到账情况进行审查。招标代理机构协助发包方审查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
4. 项目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公告期 2025 年 07 月 22 日 08 时 30 分 00 秒至 2025 年 07 月 31 日 09 时 00 分 00 秒 通 过 随 行 易 交 易 电 子 招 标 投 标 交 易 平 台(****** )采取无记名方式下载电子项目文件等相关资料(含项目文件、工程量清单及预算书电子版等资料)。本项目电子项目文件使用(随行软件)打开。
5.定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的定标办法: 双随机抽取法 。
6.交易保证金的提交
6.1.交易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应于报名截止时间前汇到发包方指定账户。
6.2. 交易保证金提交的金额:贰万柒仟肆佰捌拾陆元整。
6.3. 交易保证金提交的方式:(******************银行无法识别交易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或(2)采用电子保函形式:供应商开具电子保险保函应在报名 截止时间之前通过************银行、保险公司、工程担保公司等保函开立人公司账户。
交易保证金银行账号:
******有限公司
******银行福州分行营业部
账 号:在线获取保证金子账号
7.供应商应递交的报名材料:
7.1.交易保证金证明材料;
7.2.承诺书(详见附件1)。
8. 报名资料的递交
8.1.报名资料递交的截止时间(报名截止时间,下同):2025 年 07 月 31 日 09 时 00 分,供应商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先加入泉州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工程类项目供应商库(入库事宜详询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0595-******、******、******), 再通过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 )递交报名资料;
8.2.未加入泉州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工程类项目供应商库的供应商将无法递交报名资料(请供应商预留时间,提前加入泉州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工程类项目供应商库)。
8.3.逾期送达的报名资料,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4.供应商须于报名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递交报名资料,供应商可对已投递的报名资料撤回、编辑再投递,交易系统以报名截止时间前最后一份投递成功的报名资料信息为准。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 操作规程对报名资料进行加密和上传,有关报名的操作规程详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 台的相关使用说明或电话咨询客服(联系电话:400-870-5191******有限公司)。
8.5.报名信息解密:供应商应在开始解密时间起 30 分钟内在线进行报名信息 的签到/解密操作,因供应商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其投标视为无效。
9. 开标
9.1.开标时间为 2025 年07月31日09时00分。
9.2.签到/解密:供应商应在开标时间起30分钟内自行登录本项目开标大厅运 用“ 固化文件 ”所使用的CA 数字证书完成签到操作,逾期签到/解密,发包人不予受理。
9.3.开标方式:通过 ****** 随机抽取中标供应商,全程实时直播,各供应商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开标。
10.投标文件的递交
10.1.中标供应商须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发包方递交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协助发包方对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经审查发现投 标文件不符合本项目要求的,发包方有权取消中标供应商的中标资格,没收交易保证金。已签订合同的,发包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取消中标供应商的中标资格,没收交易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并向供应商主张赔偿。
11.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项目公告同时在泉州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委员会 ”公告栏、“康美之恋”公众平台******人民政府网”(******/zwgk/ztzl/ggzyjy)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12.联系方式
发包方:南安市康美镇梅******委员会
地址:南安市康美镇,电话: ******
联系人: 沈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泾清******有限公司
地址:******街道美林社区308号213室,
电话:******,
联系人:陈女士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网址:******/
联系电话:******91
交易平台名称:泉州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 ******服务中心 4 楼
联系电话:0595-******(个人信息)
联系人:徐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