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澄清答疑】 (市交易中心) 仙林污水处理厂异地扩建(东阳城市污水处理厂)工程厂外主干管及配套工程(仙林湖路至东阳城市污水处理厂段)110kV渡丁线等线路局部电缆迁移及配套工程施工澄清修改公告(第1次)
标段编号:NJSW
******-01SGGH
项目名称: |
仙林污水处理厂异地扩建(东阳城市污水处理厂)工程厂外主干管及配套工程(仙林湖路至东阳城市污水处理厂段)110kV渡丁线等线路局部电缆迁移及配套工程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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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
2025年07月30日 12:00
一、澄清修改内容
各投标人:
关于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两阶段评标)》中 评标办法前附表2.3.3(2)“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安全管理体系和措施” 的评分细则,现作如下澄清:
原条款“安全管理体系和措施 (0~2.00) 5.1、安全管理体系、制度、岗位 职责健全,满分1.5分;有瑕疵, 酌情扣分。5.2、安全保证措施、投入计划科学合理,满分1.5分;有瑕疵,酌情扣分。 注:请将此部分相应内容编制在投标文件施工组织设计章节中。”
现调整为“安全管理体系和措施 (0~2.00) 5.1、安全管理体系、制度、岗位 职责健全,满分1分;有瑕疵, 酌情扣分。 5.2、安全保证措施、投入计划科学合理,满分1分;有瑕疵,酌情扣分。 注:请将此部分相应内容编制在投标文件施工组织设计章节中。 ”
本次调整仅涉及分项评分权重细化,“安全管理体系和措施”总分2.00分保持不变,不属于实质性修改。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不作延迟,请各投标人按原日程安排递交文件。
请各投标人根据调整后的评分标准更新投标文件对应内容,其他条款均无变化。
二、其他说明
(1)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未按澄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的,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08月01日 09:30 未改变。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人盖章位置2&&&
******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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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招标代理盖章位置2&&&
******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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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南京市建邺区泰山路189号万得大厦B栋16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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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务局, 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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