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
二、项目名称:环境影响评价专业技术服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执行标准 | 评审总得分 |
---|
******有限公司 |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观东一街666号5幢4单元21层2104号 | 1,389,000.00元 | 环境影响评价专业技术服务(折扣率):95% |
97.37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环境影响评价专业技术服务采购项目):
******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C****** | C******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环境影响评价专业技术服务 | 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 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 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邓琳(采购人代表)、龙玥、曹根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根据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代理服务费按人民币62,505.00元计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6.2505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本项目计划备案编号:************1329[2025]00332。
(二)、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1,389,000.00元。
(三)、本项目为固定单价项目,供应商应根据磋商文件给定的各服务内容单价最高限价报出统一折扣率。供应商所报折扣率不得超过100%,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
(四)、本项目服务范围:
为采购人提供环境影响评价专业技术服务,内容包括平台受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估、拟引入建设项目预审、建设项目非重大变动环境影响分析技术评估等。
(一)平台受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估(评估项目)
对成都市龙泉驿生态环境局审批权限范围内的工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成都市“三线一单”、“规划环评及查意见”等环境影响评价法律、法规及技术要求,开展现场踏勘、组织专家评审、出具评估意见。
(二)拟引入建设项目预审(预审项目)
对成都市龙泉驿辖区范围内的工程建设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成都市“三线一单”、“规划环评及查意见”等环境影响评价法律、法规及技术要求,对项目引入在选址、产业政策、规划符合性等方面与相关文件的符合性进行分析,并提出可能潜在的风险,出具预审意见。
(三)建设项目非重大变动环境影响分析技术评估
开展成都市龙泉驿辖区内建设项目非重大变动环境影响分析的复查评估,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五个因素进行逐一分析,核实是否未列入重大变动清单,界定为非重大变动的合理性,出具复查评估意见。
(五)、本项目服务要求:
1、评估项目范围:成都市龙泉驿生态环境局审批权限范围内的工程,需成交供应商提供技术咨询服务的项目。
2、评估的主要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成都市“三线一单”、“规划环评及查意见”等环境影响评价法律、法规及技术要求,对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文件编制质量进行技术评估,出具评估意见。
3、专家要求:专家的选取原则上须在省、市环评专家库内的专家,评估项目、预审项目每次评审的专家数量不少于3人,建设项目非重大变动环境影响分析技术评估的专家数量不少于1人,专家选定后由采购人确认。专家费用包含在报价中,由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人不再支付合同款之外的任何费用。
4、提供技术评估的时限要求:依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导责要求进行技术评估,非承诺制项目自采购人接件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技术评估(含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15个工作日内出具书面评估意见;承诺制项目在出具批复文件的7个工作日内,完成技术评估(含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15个工作日内出具书面评估意见。有特殊情况的,在说明原因后,经采购人同意,可以延期。
5、评估数量核算要求:评估项目的个数以成都市龙泉驿生态环境局书面形式确认为准,对项目因环评单位编制的质量导致重复评审的,原则上每个项目不超过2次,超过2次的不计入委托评审项目个数(如还需多次评审,具体费用参照上级单位方式处理)。
6、评估档案建立要求:含完善的《参会人员签到表》《廉政监督卡》》《编制质量评分表》《主持人考核》《评估意见》《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纸质版原件及相应的扫描文件,档案内容须真实、完整、规范。
7、评估服务考核:
(1)供应商在评估过程中,不履行廉政要求,有吃、拿、卡、要,接受建设单位或技术单位的红包、有价证 券、旅游、吃请,将评估费用转嫁给建设单位或技术单位,有违反廉洁规定行为的立即终止合同,并不再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2)评估质量与项目费用支付相挂钩,档案建立不完善,不予支付相应项目评估费用。
(3)项目因被市局抽查复核,存在质量问题而被通报的,按通报的不合格个数,在服务费中以单个项目应支付费用×不合格个数扣除。
(六)、本项目服务标准:
(一)评估项目、项目预审
满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成都市“三线一单”、“规划环评及查意见”等环境影响评价法律、法规及技术要求,达到采购人关于审批的工作需求,通过上级生态环境部门的质量抽查复核。
(二)建设项目非重大变动环境影响分析技术评估
满足《成都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加强涉变动项目环评与排污许可管理衔接的通知》(成环审函〔2021〕521号),各类别《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相关要求,防止建设单位和编制技术单位弄虚作假。
(七)、******财政局,联系电话:******。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成都市龙泉驿生态环境局
地址:四川省龙泉驿区鸥鹏大道188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槐树店二路128号13层1308、1309、1310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先生
电话:******
******有限公司
2025年0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