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有限公司生产项》环保竣工及调试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有限公司生产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位于珠海市香洲区南屏科技工业园屏西七路2号一期厂房A区1层F10、A区2层、A区3层。项目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万元,占投资总额的5%,建筑面积4178平方米。本项目主要从事固定义齿、活动义齿、活动义齿矫治器的生产,年产固定义齿80000颗,活动义齿70000床,活动义齿矫治器5000个。
******有限公司于2024年03月编制,珠海市生态环境局******有限公司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予以审批,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环保调试及竣工情况
项目喷砂工序产生的粉呈无组织状态排放;制模、喷砂、切割、打磨、车瓷、抛光、铸造产生的粉尘经配套吸尘器收集处理(不设排气筒);铸造工序产生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呈无组织状态排放;铸造工序、充胶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呈无组织排放;
项目运行后产生的噪声较小,项目通过合理布置车间,加强设备维护与管理,并经自然距离的衰减,对厂区平面布局进行合理规划。
项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每日清运处理;废边角料、不合格品、废包装材料、吸尘器收集的粉尘统一分类收集后交由专业的公司回收处理。
清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三灶水质净化厂深度处理达标后排放;
1、竣工日期:2024年09月02日;
2、调试起止日期:2024年09月02日-2025年09月02日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居民、单位等公众。
四、公众反馈方式:
公众科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电等方式,发表对该工程竣工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将听取公众的意见对建设项目进行整改。
五、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
联系方式:******